当前位置:首 页---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提供资料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提供资料
更新日期: 2007-11-22 10:10:00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薄复印件

3、借款人婚姻文书(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首期购房款收据复印件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1、所需资料一式两份,申请人在准备好资料后将其中一份资料和贷款申请表交公积金中心审查,另一份资料在签订合同时交银行审查。

   2、所有资料带原件和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审查。

中心承诺:在收件之后十五日内将审查决定通知申请人。

     
版权所有: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技术支持:林码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