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仅限住房贷款)
2、银行出具并加盖业务公章的贷款余额表。
3、职工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文书复印件。
5、若是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余额。
2、购房人及配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
3、提取公积金余额偿还住房贷款不包括逾期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