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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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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6-4-11 16:11:00 |
银发 〔2002〕 57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建设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2002年2月21日开始,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水平,5年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4.14%下调为3.6%,5年以上由现行的4.59%下调为4.0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计、结息规则不变。
二○○二年三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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