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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住房消费需提供资料 |
| 职工因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住房消费需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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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7-11-23 15:27:00 |
1、医院证明原件。
2、医疗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服务费等住房消费费用凭据等。
5、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文书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若申请人或配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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