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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抗灾机制建设 构建和谐美好社会——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探讨
更新日期: 2008-9-22 10:38:00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黄蕊)     

   

摘要:“512”特大地震对我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汶川大地震,波及到都江堰、阿坝、绵阳、德阳等地区的十多万平方公里。极重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几乎夷为平地。强烈地震发生后,灾后重建资金需求增加,导致公积金购、建房支取以及贷款业务的猛增,而各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统筹能力脆弱,造成公积金业务开展困难。本文试图提出灾难应急机制的相关建议,以便更好地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管理  抗灾机制  建议

    一、灾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现状

    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灾区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遭受损失,其中,四川省绵阳、德阳、广元、雅安、阿坝市(),甘肃省陇南、天水、平凉市,以及云南省、陕西省等地公积金中心及部分分中心、管理部办公楼及办公设施设备严重受损,对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灾后公积金管理面临的问题

    ()公积金支付流动性风险

    按照国发[2002]12号文规定,每个设区城市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自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各中心之间资金不能流通,形成资金“孤岛”。即使某些区域发生较大的风险损失,也无法从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获得资金支持。‘‘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给重灾区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困境,由于灾后重建支取、贷款资金需求猛增,而大量房屋毁损,又导致贷款无法正常回收,资金流动性风险暴露无疑。突显出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间建立资源共享,应对突发事件机制的必要性。

()贷款风险损失承担能力不足

本次“512”大地震后,各重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临大量的贷款抵押物毁损、借款人死亡以及借款人丧失还款能力的情况,而从公积金管理行业目前贷款风险损失承担的能力看,是无法承受的。按照财综字[1999]149号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比例,按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 0%核定,或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议执行的标准不一。从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2007年末的情况看,贷款风险准备金累计计提23983亿元,余额为23318亿元,准备金率为45%,仅核销呆帐贷款665亿元。本次大地震后,面对像绵阳北川县那样几乎100%房屋跨塌的风险,是任何一个管理中心都无法独立承担的。

    ()业务数据面临毁损风险

    由于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独立,未建立财务管理等相   关业务数据联网机制。从全国公积金管理行业的情况看,大量。公积金中心的财务管理等数据是相对独立的,有的是自办业务,有的是委托业务。自办业务可能进行了业务数据灾难备份,但也可能在同一区域的两个地方;委托银行办理业务的,公积金中心一套业务数据,委托银行也有一套业务数据,相对于自办业务要好一点,但由于大部分委托银行都是通过在当地大机外挂公积金特色业务系统进行处理的,也没有将公积金中心的业务数据纳入银行全国大机数据中心管理,数据也在当地,也可也在当地,也可能面临数据毁损风险。导致灾后业务恢复非常困难。

    三、灾后我市公积金制度调整及完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场突如其来的“512”汶川大地震,给作为住房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敲响了警钟。面对源源不断的公积金提取现象、陷入回收难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缴存人数滑落等新情况,有必要采取应对策略,积极探索应对灾害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模式。

    512”汶川大地震再次提醒我们,要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风险应急和处置机制建设,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系统和数据信息安全。我们要及时进行数据信息安全检查,抓紧做好数据异地备份工作和灾难恢复机制建设,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强防范,确保在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安全运行,数据安全完整。

    四、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长效的互帮互助机制的建议一  

    面对不可预知的天灾人祸,作为涉及千家万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必须未雨绸缪。我们应从汶川大地震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带来的影响中汲取有益的启示,努力在现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创新,构建能应对灾害的全新运作机制。

    ()建立合理的资金备付机制

从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7年末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看,令人住房贷款使用率为53%,资金运用率为5724%。但各地公积金中心的情况差异较大,最高的达86%,最低的为19%。由于公积金管理行业资金未能实现大流通,面对像“512”这样的突发事件,资金运用率较高的中心,资金支付风险肯定显现。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信誉及社会稳定。

如何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管理是整个行业需要考虑的问题。我们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虽然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但实际业务操作的是类似于银行业的住房金融业务,中心作为运作管理机构,没有自有资产;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来源单一,仅来源于职工公积金缴存,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没有建立类似银行存款准备金的制度,没有像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人民银行、银行间交易市场拆借资金的渠道,而作为公积金中心主要资产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占用资金的时间为1-20年,作为公积金责任的主体,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了较一般金融机构更大的流动性风险。在资金流动性管理机制的建立上,可以借鉴银行相对成熟的管理经验:金融机构抗风险的相关制度主要有存款准备金制度、贷款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存贷比监控制度等。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截至20086月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75%。除此之外,各家商业银行的总行还根据各地区的经济运行及贷款投放情况,收取6----9%的二级存款准备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照一个相对比例计提一定金额的备付资金,在时机成熟时统时统一存放并出台这部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以应对突发事件带来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支付风险。同时设定资金使用最高比例,从抵抗风险角度看,存贷比例不宜过高,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以及国际通行的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存贷比不应超过75%,以控制资金流动风险。

    ()建立贷款损失风险承担机制

    从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处理机制看,商业银行一般按照两种计提方式在走,一般做帐务处理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425日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同时按照: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刻意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次,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的方式在模拟运行。从趋势上看,最终会按照贷款的五级分类法执行。

    截止2007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960511亿元,个人贷款余额507433亿元,存贷比为5283%,贷款风险准备金率为45%。由于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机构单一、同质性强,一旦严重自然灾害发生如地震,以目前的准备金水平,住房公积金贷款核销损失是某一个管理中心一时难以承受的。建议可将目前各地已经建立的风险准备金重新定位,按一定比例将目前的风险准备金分为贷款风险统筹基金和贷款风险准备金,以提高公积金管理中心行业整体抗贷款风险能力,逐步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贷款损失承担管理办法。考虑到非正常贷款核销损失风险不是经常发生,但一旦发生就会造成较大损失,因此,建议可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贷款风险统筹基金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发挥统筹风险基金的全国统筹作用。

    ()夯实管理基础,提高抗击风险的能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要大胆创新、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要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努力增强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此,必须加强缴存职工基础信息的采集、保管工作,扩大信息“异地备份”的半径。必须强化资金的运用,尽最大可能让归集到的住房公积金充分增值,以便计提更多的各项风险金、准备金。必须探索能应对非传统灾害的发生且适合住房公积金管理自身特点的贷款担保方式,尽可能化解不可预见的风险。必须谋划多种应对灾害发生的预案,确保整个管理工作有备无患,健康有序。

 

来源:《省建厅工作信息简报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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