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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问答
更新日期: 2007-11-22 10:08:00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二、职工购买那些类型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倒迁住房、公有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购买宜宾市范围以外的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不能。购买的房屋仅限于宜宾市国有土地上产权明晰的住房,并用于家庭自住。

 

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该怎么办?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时,可同时由受托银行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的形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六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除满足前述条件外,必须全部还清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方可重新按规定用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需在新缴存1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居留证件;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为借款人本人或配偶,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四)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住房”、倒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资金30%的首期付款或者自筹资金;

(五)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六)管理中心或者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哪些情况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贷款前已中断住房公积金缴存的;

2)已退休职工;

3)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缴存满一年以上的;

4)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

5有贷款逾期3期以上记录的;
  
6)购买非自住住房、异地购房的;

7)单位未缴、停缴、欠缴公积金严重,未正常、足额缴交公积金的;

8)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未还清的;

9)有其他不良债务的;

10)所购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担保的;

11)购同一套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七、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以下四项计算结果的最低值:

1)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还贷能力系数×12()×借款期限(年)。还贷能力系数为40%。缴交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规定缴存比例;

 2)不得高于按照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住房”,倒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资金的70%

对购新建住房建筑面积90M2以下的,贷款比例最高可按购房价款的80%

3)不得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25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4)贷款最高限额25万元。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单身职工申请贷款的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八、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0岁。对确需延长贷款期限的职工,在考虑其还款能力的基础上,贷款期限可适当放宽15年,但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二手住房”贷款不得超过20年。

 

九、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目前,5年期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4.77%,5年期以上年利率5.22%

 

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一)借款人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未婚、离婚,要有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申请贷款时婚姻状况证明。

  (二)借款人夫妻双方资信证明。借款人配偶若没有工作、下岗等情况,必须具备原单位或社区出具工作情况证明;

(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

(四)不同类型公积金贷款的特点和办理: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住房的,须提供:

(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2)3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购新建住房建筑面积90M2以下的,须有20%以上的首付凭据)。

2、购买二手住房的,须提供:

(1)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2)3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

(3)过户完税凭证。

3、购买倒迁住房的,须提供: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2)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30%以上的付款凭据。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

(1)区县以上计划批文;

(2)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建设许可证;

(3)土地许可证;

(4)工程建设许可证;

(5)工程预算合同;

(6)工程承建协议;

(7)30%以上自有资金证明。

(8)大修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质量鉴定证明和产权证;

(五)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保证人资信证明;

  (六)抵押(质押)人及共有权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保证人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七)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原件经管理中心审查后退回,交A4标准格式的复印件由管理中心留存。

 

十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是多久?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效期,应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六个月以内,购房合同逾期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贷款申请;以所购商品房取得两证后办理抵押贷款的,申请贷款有效期从两证取得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申请有效;购买二手房的,申请贷款有效期从两证过户完成之日起计算,六个月内有效。

 

十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效是多久?

借款人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送交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检查,贷款审核,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十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目前通常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十四、如何办理提前还贷款?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息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受托银行,经受托银行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借款人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对提前还款部分按借款合同规定的方法计算贷款利息,借款人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应在当月还款日归还本期应付本息额的同时结清全部剩余本金。

 

十五、未按时还贷的,如何处罚?

借款人未按贷款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罚息水平上限计收利息。

借款人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前死亡、被宣告失踪或移居国外,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不承担偿还贷款本息或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受托银行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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