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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需要提供的资料
更新日期: 2007-11-23 15:37:00

 

1、房地产买卖契约(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过户时的《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时效在房屋过户之日起半年内办理提取手续,所购住房须在本行政区域内,且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70%

3、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付款收据(收条)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人的单位银行帐号或售房人的银行存折帐户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文书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若购房人或配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后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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