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受委托银行:
根据2007年7月20日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177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7月21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0.72%调整为0.81%,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07%调整为2.34%。
二、从2007年7月21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41%调整为4.50%,五年期以上从4.86%调整为4.95%。
2007年7月21日之前已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现行利率。
特此通知
附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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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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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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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缴存 |
0.72 |
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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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2.07 |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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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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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下(含五年) |
4.41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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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 |
4.86 |
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