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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职能
更新日期: 2006-3-8 16:30:00
              
综合科 1、负责收文、发文、印鉴、档案管理。
2
、负责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有关考核工作。
3
、负责文秘工作和文本、文件的制作。
4
、综合协调各科室及各区县管理部的工作关系。
5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6
、负责人事、劳资及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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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对外接待工作和对内的后勤服务。
8
、负责单位车辆的管理。
9
、具体负责群团、社区、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
10
、负责会务及其它例外事务处理。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归集管理科 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
2
、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年度计划。
3
、负责办理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封存等业务。
4
、监督管理各区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封存等业务。
5
、负责对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催缴工作。
6
、负责管理维护计算机硬件设备。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财务统计科 1、负责编制单位年度收支预决算。
2
、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会计业务。
3
、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户、编制会计报表。
4
、负责各区县管理部经费开支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5
、负责对各区县经费开支凭据的审核及经费开支计划执行情况审查。
6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7
、办理住房公积金收支管理帐务及银行存款帐务处理工作。
8
、负责各区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9
、负责完成全市的资金运作调配工作。
住房信贷科 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贷工作。
2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计划。
3
、负责对市本级及各区县管理部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核工作。
4
、负责委托贷款”三级明细帐户的记载,并按月与财务统计科进行帐务核对。
5
、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检查及逾期贷款催收工作。
 管理部(含市辖范围内的宜宾县、屏山、高县、筠连、南溪、江安、长宁、兴文、珙县、翠屏区等9
1
区共10个管理部)
1、认真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工作。
2
、负责本县(区)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报。
3
、负责本县(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
4
、记载本县(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封存等业务。
5
、办理本县(区)住房公积金收支管理帐务及银行存款帐务处理工作。
6
、负责对本县(区)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催缴工作。
7
、负责本县(区)住房公积金信贷管理及个人住房贷款的初审工作。
8
、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检查及逾期贷款催收工作。
9
、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户、编制会计报表。
10
、按时汇总、报送会计和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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